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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1章:给出家人设标准(2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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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……”

大家你一言、我一言,从最开始的限制百家学说,统一对寺庙进行了口诛笔伐。

也不怪大家针而对之,实因这伙光头佬太可恶了。

最早的典当行业就是出现在南北朝时期的佛寺之中,寺院的质库可以抵押可以赎回,还能通过亲属继承契约关系,流程相当完备。

人的贪婪是无穷的,六根未净的伪出家人不例外。

他们渐渐不满足于典当,于是把高利贷事业经营得如火如荼,他们无所不贷,有的寺院甚至还把耕牛借贷给农民,以收取利息。

寺院的高利贷利息通常高于世俗,他们常常会借助佛祖的威力恫吓借贷者,以此获得更高额的利息。而对无法偿还的借贷者,寺院毫不客气的向官府诉讼,利用法律手段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,甚至逼迫其服役偿还债务。

买卖田产,放贷典当在封建时代尚是合法生意的话,有些行为不轨的僧人甚至干出不法勾当。甚至有些僧侣公然强买强卖、抢劫偷盗、行骗,放贷与之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。

而由‘放下屠刀立成成佛’罪犯组成的武僧,其实就是为寺院服务的亲兵、侍卫、死士!

所以剥去“世外高人”这层清高神秘的铠甲,绝大多数出家人与商贾、财主、恶霸并无本质区别。

听着大家的话,杨侗大点其头。

现在是人口锐减的乱世,但只要天下一统,人口会越来越多,能用的土地越来越少,危机也会因此产生。

而佛教是所有教派中的异类,他们广收信徒、占山为王、圈地为田。兼之寺庙不用缴纳任何税收,从而导致和尚越来越富,田地越来越多,最后动摇国本。

杨侗记得在史上的数十年后,寺院坐拥天下大量地产,而发生了“十分天下之财,佛有七八”之事。

这些法外之地历来是特权集中之地。由于他们恶性膨胀、骄奢成风,教徒鱼目混杂、良莠不齐,致使一个个本应与世无争、良性运作的宗教组织变成国家的毒瘤。

最终引发唐武宗灭佛事件。

既然出家人喜欢发动信徒在名山立庙,然后将名山占为己有,那便不让他们胡乱立庙;他们占用良田,那么就规定他们不许拥有田地,即使有也经依照税法纳税;他们骄奢成风,那就限制他们的收入,让他们无钱可赚、有钱没法用;他们门徒遍地,那就抬高他们入门条件……

这么一来,出家人不能逃避罪责、不能吃肉、不能娶老婆、不能免税、不能赚钱、不能奢侈、不能犯戒,最后还不能没文化……

如果在这样环境下,依然有人诚心向佛向道,那则意味对方真正心佛向道,既是真正的出家人,那肯定不会做出有损国家、百姓之事了。

只要将这些条款如期执行,完全可以将世间所有伪贼、伪道一网打尽。

更厉害的是,这些手段完全是按照他们的教义来设定的,信徒们也没有不支持的理由,因为在他们看来,出家人就应该是这样的超然脱俗,就应该是这样四大皆空,这些框框条条对得道高人来说有如同无,你不遵循这些条款,那你就是假的,我凭什么信奉你?

不过设定律法限制出家人的无度壮大容易,但要让他们的规矩、教义与法律同步却相当困难。

因为许多法律的设定,需要根据各百各派家自己的规矩来查缺补漏,从而补足法律在这方面的漏洞,这是一个非常浩大的工程,而且各家学派也未必愿意让朝廷将手伸进他们内部,而朝廷立法部门要做这些,必须要理清各家学派内部规矩,以及他们的教义,这样才能再与各条法令一一对照,这是一个浩大攻城战,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,因此,杨侗也没有要求大家给出期限,不过这件事必须提上日程,以作为立法机构十年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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