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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三十六章 衮衮诸公,滚滚黄沙(三)(1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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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辆马车在凉州城郊外停下,悬刀佩玉的年轻公子哥走下马车,手里拎着一壶刚刚买来的绿蚁酒,举目望去,三三两两的柿子树错落在平原之上,一簇簇亮黄色坠在枝头,勉强让贫瘠的西北之地好不容易与丰收二字沾上点边。年轻人缓缓前行,时不时望向那些或近或远的熟悉柿树,记得当年经常溜出城逛荡此地,百无聊赖,还给那些柿子树取了好多绰号昵称,半里地外那棵枝桠略显张牙舞爪的,叫挂甲,若是在暮色里瞧见,还有些吓人,与这一棵相依为命的矮小柿树,几年没见,已经拔高几分,粗略看去,倒是更加硕果累累,满身金黄,很喜气,当年他给它取的绰号,正是小黄袍。年轻人沿着一条干涸见底的小溪继续向前,最终来到一栋并无土墙环绕的茅舍前,屋后长着几棵奇奇怪怪的歪脖子苍榆。

屋子已无主人。

年轻人走到一块树墩子前,蹲下身弯腰用袖口抹去尘土,然后坐在上头,环视四周,他把绿蚁酒轻轻搁在袍子上,扯开嗓子喊道:“瞎子老许,给你带酒来了。”

如果是永徽末年的那些时候,肯定会有个瞎眼瘸子一晃一晃快跑出来,从他手里接过酒壶,动作娴熟地揭开泥封,低头使劲一嗅,然后那张沧桑老脸上就会绽放出一个大大的笑容,笑得就像秋日里的柿子树,不过老头子跟自己分着喝酒的时候,也总会得了便宜还卖乖教训他,手头有几分闲钱的时候,可不能随意糟践了,再小的铜钱,一颗颗都得攒着,那才能娶到媳妇。天大地大,娶媳妇生娃这桩事,最大。那会儿老许总是惺惺念念说咱们北凉幽州那边,有个叫胭脂郡的地儿,婆姨最是水灵,你徐小子如果能讨个胭脂郡的小娘当媳妇,到时候捎个消息过来,我老许便是走上三天三夜,也要去你家蹭那桌喜酒喝。

记得那一次,老头子说完这些话后,小心翼翼问自己,喝喜酒这么大的好事,有他这么个老瞎子登门做客,会不会嫌弃丢人?如果徐小子你家里长辈和亲家会嫌弃,那他老许就不凑这个热闹了,回头弄两壶价格过得去的绿蚁酒就行。

经常给老头子带去绿蚁酒或是偷来鸡鸭的年轻人,当时拍着胸脯说他家属他说话最管用,等他办喜酒的时候如果老许不去,就跟他急,还说一定要老许坐在主桌上。

当时老人只觉得那个经常陪自己唠嗑的年轻人,就是个北凉市井常见的小伙子,年轻时候跟他一样都是双脚不落地的那种人,飘来荡去,不安分,所以听说要请他坐在主桌上喝喜酒,高兴归高兴,倒也没多想。更不会把那个口气极大的年轻人跟那座清凉山联系在一起,天底下姓徐的人,也太多了不是?那时候的年轻人总是在闲聊里透出对北凉以外的憧憬,想着做一个行侠仗义的江湖游侠,用最好的剑,喝最烈的酒,找个江湖上最漂亮的女子,她一定是比胭脂郡婆姨还要好看的那种。老人总是跟年轻人唱反调,用过来人的语气告诉他,心千万别那么大,中原再好,终归不是家。当时年轻人也感慨,说这道理他也懂,家里教他读书识字的师父就说过一句,“年轻人离家十年不算久,上了年纪的人,那就是出门一步即远行”。老人听了以后,笑着说你家教书先生是有真学问的,怎么教出你这么个半桶水的徒弟。

有些时候两人坐在一起,聊着聊着,上了岁数的瞎子老许就会坐在旁边的树墩子上,双手拄着那根拐杖,晒着太阳偷偷打瞌睡。

也许,在很多年前,西垒壁战场上,有个老字营的年轻士卒,腿没有瘸,眼也没有瞎,却也像这般光景,会在太阳底下打盹,只不过手中的拐杖换成了铁矛,也许不远处就有一杆徐字大旗,在大风中猎猎作响。

如今已经是祥符三年的入秋,瞎子老许早就死了,自然也就不会再有那些碎碎絮叨了。

老人没有活到喝到年轻人喜酒的那一天。

年轻人也曾经答应过老人,老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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