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汴梁时月 第五百零五章 官职(2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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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赵匡胤在禁军的人事安排、组织编制和部署等方面,都作了重大的调整。

据《长编》卷2记载:建隆二年的一个晚上,赵匡胤把曾经帮助他夺取政权的禁军主要将领石守信、王审琦、高怀德等人请来喝酒,对他们说,自己当了皇帝后整天提心吊胆,还不如作节度使快乐。

石守信等人说,现在天命已定,谁还敢有异心呢赵匡胤说,你们虽然没有异心,但如果你们手下人贪图富贵,一旦把黄袍加在你们身上,你想不干也不行呀!

石守信等人领会赵匡胤的意思,大为震惊,次日即称病,主动要求解除军职。

赵匡胤答应给他们以优厚的待遇,同他们结成儿女亲家,说这样就可以使

“君臣之间,两无猜疑”,赵匡胤就把石守信等人调到外地去当节度使,脱离他们原来掌握的军队,这就是有名的

“杯酒释兵权”。赵匡胤在解除石守信等人的军权之后,提拔了一批资历较浅,容易驾驭的人当禁军将领。

但就是对这些人也严加控制,处处防范。同时,赵匡胤还取消了殿前都点检和殿前副都点检这两个职务,由殿前都指挥、侍卫马军都指挥使、侍卫步军都指挥使,分别率领禁军,合称

“三衙”,互不统属。禁军从此没有统帅,将领分别听命于皇帝本人。

“三衙”长官都指挥使之下,各设副指挥使,都虞候,副都虞候各一员。

真宗时,废除侍卫两司的都虞候之职。南宋时,殿前司掌管殿前各班、直和步、骑各指挥的名籍,侍卫亲军马、步军司分掌马军、步军各指挥的名籍。

并负责属下军队的管理、训练、戍守、升补、赏罚等政令。

“三衙”与枢密使所掌之兵权不同:枢密使有发兵之权,而无统兵之重;三衙有统兵之重,而无发兵之权。

三司是北宋前期最高财政机构,号称

“计省”。唐末税法混乱,田赋、丁税的收入无法维持王朝的庞大费用,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盐铁和度支。

五代后唐明宗始设盐铁、度支和户部

“三司”,宋初沿之。三司的职权是总管全国各地之贡赋和国家的财政。

长官是三司使,其权位之重,与执政无殊,号称

“计相”。《宋史、职官志二》说:国初沿五代之制,置使以总国计,应四方贡赋之入,朝廷不预,一归三司,通管盐铁、度支、户部,号曰

“计省”,位亚执政,目为

“计相”。三司之副长官为三司副使。宋太宗时,罢三司使,另设盐铁、度支、户都三使。

真宗时,又罢三使,重设三司使一员,另设盐铁副使、度支副使和户部副使。

盐铁之下设七案,即兵案、胄案、商税案、都盐案、茶案、铁案、设案等,掌管全国矿冶、茶、盐、商税、河渠和军器等。

度支之下设八案:赏给案、钱帛案、粮料案、常平案、发运案、骑案、斛斗案、百官案,掌管全国财赋之数。

户部之下设五案:户税案、上供案、修造案、曲案、衣粮案,掌管全国户口、两税、酒税等事。

三司的附属机构,据《宋史·职官志二》载,有磨勘司、都主辖收支司、拘收司、都理欠司、都凭由司、开折司、发放司、勾凿司、催驱司、受事司等。

由此可见三司职权之广泛,与事务之殷繁。北宋前期,全国财政支出大部分依靠三司,三司实际上取代了尚书省的许多职务。

元丰改革官制时虽废三司仍归户部、工部管辖,其中胄案改置军器监,这些改革似较合理。

但是财用大计毕竟不是户部所能尽办,因此,北宋末期又有总领财赋官及经总制使以别掌之。

北宋前期,中书门下主管民政,枢密院主管军政,三司主管财政,三者鼎足而立,彼此不相知,而大权集中于皇帝一身。

神宗改制后,宰相实际上兼管财政。南宋时,宰相兼任枢密使,又兼管部分军政。

这样,宰相重新握有民政、财政和部分军政之权。监察机构宋代监察机关,沿袭唐制,中央设御史台,下设三院,《宋史·职官志四》说:“其属有三院:一曰台院,侍御史隶焉;二曰殿院,殿中侍御史隶焉;三曰察院,监察御史隶焉。”御史台设有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。

御史大夫名义上是御史台的最高长官,但宋初不除正员,只作为加官,授予其他官员。

检校官带宪衔的,有检校御史大夫。元丰改官制后,一并除去。因而御史中丞便成为御史台的真正长官,称为台长;副长官是侍御史知杂事。

御史官的职掌是

“纠察官邪,肃正纲纪。大事则廷辨,小事则奏弹。”上至宰相,下至一般小官,都在御史监察弹劾之列。

官阶低而任殿中侍御史,或监察御史者,称

“监察御史里行”。此外,还设推官二员,专管审理刑事案件。三院御史上疏言事,评论朝政或弹劾官员,按规定必须先向中丞报告。

仁宗时,刘筠任中丞后,御史言事就不必请示本台长官了。地方官的监察,由通判负责。

同时,皇帝还经常派遣转运使、按察使、观察使到各地去监察,这些都属于外任御史。

转运使本来是管理财政的,但也兼任监察官吏。南宋时,地方监司官职权加重,安抚使称帅臣,宰相外出巡事时,虽说是典州,亦必兼此职。

后来在安抚使之上设宣抚、制置二使,不领州而位在诸路帅臣之上,成为一路之长官。

开元代行省承宣布政司,开明代按察司制度之先声。宋代的御史官人数没有定制,可多可少,随皇帝意旨而定,除御史中丞较固定外,其他御史可随时增减。

宋代的谏官称为司谏、正言。谏官的职责是向皇帝提出批评和建议,但实际上空有其名,未能履行其职。

最终便混同御史,专司监察官吏。按规定,谏官每月要向皇帝报告一次,称为

“月课”。他们可以把平时随便听到的一点情况就向皇帝报告,不必是否有据,当时称为

“风闻弹人”。若奏弹不实,谏官不必受到惩罚。如果御史台的谏官上任后百日之内无所纠弹,则罢作外官或罚

“辱台钱”。这种规定更助长了御史滥用弹劾权。例如宋神宗时御史唐垌,曾面弹王安石,胡说一通,但神宗也不加责怪。

所以,宋代的宰相大受牵制,无可奈何。按规定,台谏官不能由与宰相有关系的人来担当,更不能由宰相提名推荐,因此,台谏官与宰相的关系极为紧张。

当时人说宰相与御史台是敌对的营垒,互相仇视。御史官在宋代以前与台谏官分开,宋代实际上合二为一,主要用以监察官员,看其是否忠于皇帝,而不察其是否忠于职守。

虽然历代均如此,但宋代尤为突出。宋代随着专.制皇权的加强,谏官对皇帝的过失更不敢有所规劝,因而谏官与御史官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区别,都是以弹劾官员为责,这种变化导致了后来台谏的合流。

由上所述,宋代中枢机构的行政、军事、财政、监察这四种大权分得十分清楚,而总之于皇帝。

宋朝统治者的这些集权措施,日趋严密,甚至达到

“细者愈细,密者愈密,摇手举足,辄有法禁”的程度。九寺:指太常、宗正、光禄、卫尉、太仆、大理、鸿胪、司农、太府等寺。

北宋前期,虽然保留了九寺的名位,但大部分已成闲官,而另外委派朝官以上一员或二员兼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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