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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:冬日的阳光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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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那时候就下定决心,他一定要留住这个女孩儿。一辈子。只有她,会给他陪伴给他温暖,给他救赎。

犹记得那时年少,我流落于街头,捡着过往路人丢下的吃剩下的一口的馒头,拼着命的,从狗嘴里夺食物。只为了能活下去,我毫不介意地祈求争夺那满是沙土唾沫的馒头,只为了能活下去,他毫不在乎那日日夜夜地寒冷煎熬。过往路人唾弃着他,用脚使劲踩着蹂躏着他伸出去捡剩饭的手。好痛。可是再痛也要拿到那让自己能赖以活着的一口脏馍馍。春来冬又去,他总想着有一日能站在最顶端,他再也不要过这样可怜可恨的日子。

是那尚书府中最不得宠爱的庶女救了我。像他生命中最温暖的一道光,照亮了他悲惨灰暗的日子。只是一个同样可怜同样熬着日子苟活着的孩子,冬日大雪纷飞,一天地间一片白茫茫。他就一个人瑟缩在墙角。无边无际地寒冷,他努力抱着自己取暖,缩成了一团。在天地之间,他真的太过渺小,太过无力。就在他觉得他要被冻死在这离国的冬季时,她出现了。裹着粉色的披风,走到了他的身边。那小小的穿着绣花鞋的脚走到了他的眼里,他顺着那粉色披风一寸一寸地往上看。那时正是正午时分,冬日尤其雪下得厚厚的一层的时候,正午时分阳光正是刺眼,就一点点阳光都因为白雪照地甚是刺目。那冬日里刺目的阳光就这样挡住了那个女孩儿小小的脸。

街头上混地久了,什么人穿得什么质地的衣服有些怎样的身份和地位。在他眼里,所有人都分成了三六九等。眼前这个女孩穿着固然考究,不比平民百姓的衣不蔽体,或是随便能保暖的袍子,可她身上衣服却看着像是穿了几年,材质也不算上乘。这大概是那个官宦人家的妾生的女儿。那粉衣女孩儿走到他面前,竟然蹲下了身,看着他,掏出了一包点心,拉着他满身冻疮的手,将那点心放在了手心里。从未有人这样对待过他。从未有人注意过脚底下摆着的他的手,没有人会蹲下身来与他平平地对视,更没有人会像这个女孩儿一样拉着他手,在他手心里放一包点心。这一瞬,他的泪水夺眶而出。从小的辛酸,拼了命地挣扎,无数次在寒冷中瑟缩成团。唯有那女孩儿小小的温热的手给了他温暖,丝毫不在意地上的灰尘弄脏了她的衣袍,不在意他粗糙而丑陋不堪的手。

他那时候就下定决心,他一定要留住这个女孩儿。一辈子。只有她,会给他陪伴给他温暖,给他救赎。

后来,他终于拽着那温热的手,顺利进了丞相府,做了一个厨房里打杂的下人。他刻意与所有丫鬟仆从打好关系,终于有一天,一个丫鬟偷偷告诉他,丞相府来了大人物。丞相看起来很是恭敬。他知道,他的机会来了。状似无意地摔倒在地,那比丞相还尊贵的中年男子弯下了身亲手扶了他起来,他将一切算计地分毫不差,回过头地赧然一笑,抬头低头间,神情已学到了他母亲的十成。那儒雅高贵的中年男子,果真一下子愣住了。

后来,那人便时常会乔装来到府中,时常下朝之后还留着丞相说话。而他凭着他玲珑心思和过人的聪慧,每每侃侃而谈,引经据典,谈吐之间,时不时讲出利国利民,治国安邦的大道。那日,他告诉他,他是当朝天子。他慌地一下子跪倒在地,说他往日高谈阔论朝堂之事,实是罪该万死。形态做足了一个丞相府下人的卑微。他很是动容,亲手扶起他,说当今皇后太子势大,不敢贸然将他带入宫中,为了保护他,又不想他受委屈。于是,过了几日,便传出丞相找回了失散多年的亲生子,皇上见此子甚是招人疼爱,甚至亲自为他取了名字,换做煜礼。加上丞相的姓氏,便是张煜礼。正与那丞相之女张茹一个姓氏。

再见到她时,她已十六岁的模样,粉嫩嫩的脸庞一如儿时初见,只是看着他的目光多了些哀伤,多了些伤人道不清说不明的意味。她再也不会时常唤他过去陪她玩耍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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