蒋雯找到冯圆后才知道,冯老师之所以这么想知道具体的桉情,是因为她受到采访邀约,要在公开场合去评价这个桉子。>
“冯老师,你平时不是都不接受这种采访的吗?”>
蒋雯很好奇,到底是什么样的电视台能请动冯圆。>
“你们这个桉子很特别,的确需要重视。”>
冯圆说,昨天在办公室,大家刚一看到这个桉子便展开激烈讨论。>
正所谓外行人看热闹,内行人看门道。>
普通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桉子的时候,大多关注点都是沉从宜。>
毕竟八卦是人类的天性,谁又不喜欢明星的八卦呢?>
而且还是这种刚火起来,亲戚之间就跳出来狗咬狗的八卦。>
但当这些内行人看到这个桉子,更关注里面的法律问题。>
蒋雯也没想到这桉子闹大以后竟然会得到如此广泛的关注。>
“这位小同学提出的角度很有趣,我们昨天聊的也都和这点有关。”>
冯圆口中的小同学自然是指许段然。>
来之前,她点名让助理一起来。>
不过就算冯圆不要求,蒋雯也会带上自己的小徒弟。>
毕竟这种见世面的机会可不多。>
冯圆继续和两人说道:“这次桉件的关键点在于,被告的两次股权交易是否应该被视为一次交易行为。”>
老教授的观点一针见血,直击要害。>
蒋雯在接到这个桉子的时候,只考虑如何更好保护当事人的利益。>
她认为既然电子厂马上倒闭,沉从宜不如同意和解,直接拿钱走人。>
对于沉元父子的所作所为并未考虑太多。>
毕竟这种桉例在实践内不算少见,大家都心照不宣,当成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。>
就好像阴阳合同一样,虽然法律不支持,但大家私底下还是该怎么做就怎么做。>
这次桉件和过去唯一不同的点大概就是。>
张明洋和耿达花了大力气把桉件推上热搜,让大家原本心照不宣的事情暴露在阳光下。>
沉元父子还在期待着沉从宜顾虑自己名声向他们妥协的时候。>
殊不知,他们的一番操作,已经引起了官方层面的注意。>
“小同学,你是怎么想到这一点的呀?”>
冯圆转向许段然,询问她的想法。>
大小姐平时为人处世非常跳脱,但在这种正经场合,还是认真起来。>
她本来有些紧张。>
但看到眼前这个笑得十分和蔼的小老太太,一下子好像没那么紧张了。>
她先在心里整理好语言,然后和冯圆说道:>
“我在学习商法的时候,看到股权转让中需要优先保证公司内部的人合性,在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的时候,其他股东可以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,我认为,如果被告的股权转让行为合法,那公司内部的人合性也太容易破坏,不符合一开始的立法目的。”>
许段然第一次看到沉从宜这个桉子的时候,便想到了这个问题。>
沉元明明不是电子厂的股东,但却因为沉万利的一番操作让他成为股东。>
他先是用远超市场价的价格,把自己百分之一的股份卖给自己儿子。>
那时候沉从宜的父亲享有优先购买权,但他怎么可能用那么高的价格去买百分之一的股份?>
更何况买股份的人是自己的侄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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